关于调整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7 编辑整理:内蒙古自考网 【字体: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

  从2003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文,规定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10月份考试加考1天,即10月份倒数第二周的星期五、六、日三天进行考试,这一规定延续至今。现在,随着形势的发展,各盟市及考点普遍要求将我区下半年自学考试由三天改为两天,即星期六、日进行,取消星期五的考试,与国家规定的考试时间同步。理由如下:

  一、星期五进行的加考,需要国家单独命题,每科向国家支付1万元的单独命题费,耗资巨大,而且我区星期五只能安排几门公共基础课和日、俄语课程的考试,对增加考生的参考机会并没起到明显的作用。

  二、高等教育有其自身的教育规律,考生每年能够保质保量学习的课程不该超过五门,现在考生一年可考10门课,对学生来说,不仅学习质量得不到保证,还容易出现为应付考试而作弊等现象。另外,自学考试是高等教育毕业考试,现在的考试方式致使有些专业部分考生参考一年,所有考试全部通过就能取得毕业证书,这势必会影响到毕业生的质量,也给我区自学考试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

  三、考试组织、管理难度加大。
  1、现在各盟市考办都反映,由于自学考试基本都是占用中学做为考场,而绝大部分标准化考场都建在普通高中学校,星期五考试,学校星期四就要进行准备工作,这样既增加了学校负担,又打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计划,影响了教学,对此,老师有意见,学生不满意,导致许多学校都不愿接受下半年的自学考试组织工作。
  2、自学考试是成人类考试,大部分考生都是在职学习,因星期五进行考试,故很多考生需要向单位请假参加考试,很不方便,造成大量考生缺考。
  3、今后的自学考试,我区拟把考点设在各高等学校,若星期五考试,高校学生要正常上课,这样既影响高校正常教学,又不利于自学考试考场全封闭管理措施的实施。
  4、下半年,除十一假期外,还有成人高考,再加上自学考试三天,考点学校在10月教学时间不足15天,严重影响了考点学校的教学进度,同时,由于其它各类考试较密集,考点学校教师在教学的同时担任监考任务,极度疲劳,易产生厌倦情绪,导致考务管理质量下降,不利于保证工作质量。

  鉴于以上情况,我中心决定,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下半年的考试时间由三天改为两天,取消星期五的加考。即10月份的倒数第二周星期六、日进行考试,与全国同步。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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