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学考试借考考生信息采集的补充说明
对于在内蒙古自治区借考的、已经考试通过了大部分课程的外省考生,我区不再接受助学单位组织考生集体报名,考生只能以个人名义在我区报名参加剩余课程的考试。为了方便考生自然信息采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北京设立了信息采集点。准备在我区继续考试的考生,可到我区设立的信息采集点进行二代身份证信息读取、现场照相等信息采集和确认工作,并设置个人密码。信息采集完成后,考生凭个人密码登录我区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系统,选择考试地点(即考试地点所在盟市,具体参加考试的考点和考场每次报考结束后由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编排生成),并网上填报考试课程。网上填报的考试课程只用网上交费后生效,否则无效。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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