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内蒙古自考网 【字体:
 (1)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
  (2)司法机关组织系统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院和原诉法院。
  (3)香港各级法院法官的任命:根据当地法官和律师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4)律政司:香港没有单独的检察机关,其检察职能归律政司。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以上是“自考宪法学考点: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的全部内容,关于更多内蒙古自考资讯,请关注《内蒙古自考网微信公众号》或者点击在线咨询 >>

关注内蒙古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内蒙古自考网学习课程中心


内蒙古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内蒙古自考便捷服务

微信交流群

内蒙古自考网微信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自考生交流,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