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上半年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进行巡视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8 编辑整理:内蒙古自考网 【字体: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网上申请工作定于9月6日-8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网时间:2021年9月6日9:00--8日17:00。

  二、考生须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上进行免考、转考申请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工作,以及查询各项工作办理条件及要求的相关文件。

  三、申请免考的考生在网上提交免考所需证书信息及图像并缴费,要求相关等级证书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上可查询,相关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如免考依据网上不可查询,例如“有课程名称、成绩及考试形式等内容的《学籍登记表》”,则需考生在网上申请缴费后,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合格后,将符合条件考生的免考材料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研判自己是否符合免考条件。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好递交材料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四、申请转考转出的考生,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自﹝2019﹞9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上网提交转出申请并缴费。

  自治区内各盟市之间不需要网上办理转考手续。

  五、本次实践环节考核(论文答辩)只限于2016年之前的在籍考生(老考生)报名,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要及时联系主考院校,确定考核时间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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