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学考试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8 编辑整理:内蒙古自考网 【字体: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考生能更有效地将“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有机地融为一体,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要求,将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安排,2014年10月、2015年4月的考试仍安排“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大纲和教材不变。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

       请各盟市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向考生做好宣传,确保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本通知不再下发纸质文件,以此PDF文件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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